他开口问道:“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为什么?”县丞重复了一遍,突然激动起来,“你知道王御史当街羞辱我的滋味吗?就因为我判错了一个案子,他让我在百姓面前下跪认错!我是朝廷命官!不是他王家的奴才!”
他的声音在空荡的审讯室里回荡,带着刻骨的恨意。
他继续开口道:“再说了,他一个前任御史,被革了职的官,凭什么在老子面前耀武扬威。”
楚河静静地看着他:“所以你就雇采花蜂去糟蹋他女儿?”
“不错!”县丞狞笑,“我要让他也尝尝痛不欲生的滋味!所以我让我的幕僚书生找到了采花蜂。”
楚河的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采花蜂现在在哪?”
“跑了。”县丞耸耸肩,“犯了案,拿了钱,自然要跑。”
“跑哪去了?”
县丞从袖中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推到楚河面前:“李家村,最东头的那户人家。”
纸上画着一张人脸,三角眼,塌鼻梁,左臂上赫然纹着一只蜂。
楚河收起画像,突然问道:“你为什么会承认得这么干脆?”
县丞笑了,笑容里带着讥讽:“你们皇城司的手段,难道你不清楚吗?再者说了,我提前认罪,还能得到减刑呢。”
楚河也笑了:“你倒是很有觉悟。”
赵县丞这话不假,他就算死不开口,皇城司也有一百零一种办法让他开口。
楚河接着开口问道:“你家里的三千两银子是怎么回事?”
赵县丞笑了,笑得很苦,“王御史即便退了,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想要实现强暴他女儿的计划,并不容易,要很多人配合,而要人配合。”
楚河替他回了,“就需要钱,收买人心。”
赵县丞点头,“是的,所以我挪用了公款,来收买那些替我干脏活的人。”
楚河直起身,拍了拍他的肩膀:“带下去吧。”
两名侍卫推门而入,架起赵县丞。 赵县丞也没有反抗,任由那两人将自己带了下去。 楚河低头看着手中的画像。 采花蜂,终于找到了 李家村的夜,静得能听见露水滴落的声音。 楚河推开那扇摇摇欲坠的木门时,屋内还残留着劣质脂粉的气味。床铺凌乱,但被褥尚有余温,显然是人刚走不久。 楚河冷声,“这家伙跑得倒快。” 随后,楚河发出一声冷笑,转身出门。 这人虽然跑得快,但品控不严。 月光下,泥地上有一串新鲜的脚印,通向村外的树林。 他顺着痕迹追去,靴底碾碎了几片枯叶,发出细微的脆响。 突然,房间内身后传来“咯吱”一声,是木板被掀开的声响。 只见房间内一个五短身材的男子正从地窖里爬出来,左臂上的蜂纹在月光下泛着暗红。 那张脸与画像分毫不差:三角眼,塌鼻梁,嘴角还挂着得意的笑。 毫无疑问,这家伙就是楚河要找的采花蜂。 “哈哈哈,脑子才是最重要的。”采花蜂拍了拍身上的土,“光会打有什么用?出来混,要靠脑子,不过也就是个有勇无谋的莽夫而已。” 他很是得意,所以来到了柜头边,然后取出里面的酒和油包纸包裹的牛肉。 他心情很好,拿起一块牛肉,送入嘴中,腮帮子搅动几下,然后喉结上下涌动,就将肉吞入口中。 吃了肉,他又拿起酒,咕嘟咕嘟地灌了下去。 接着,他满足地放下酒壶,长长地出了口气。 以往,他只有在找到了自己中意的女人,得到了满意的服务之后,才会露出这样满意的神情。 但这一次,他也露出了这样的神情。 只因在他看来,这一次的死里逃生,甚至比之前的采花还要刺激。 但下一刻,他的脸色就凝固了。 因为他发现楚河站在了他的身后。 楚河静静地看着他:“你说完了?” 采花蜂的笑容僵在脸上。他没想到楚河会杀个回马枪。 “我、我可以给你钱!”他后退两步,声音发颤,“很多钱!” 楚河没说话,只是抽出铁链。锁扣“咔嗒”合拢的瞬间,采花蜂瘫软在地,裤裆湿了一片。 在楚河面前,采花蜂连一招都没有抗住,就被楚河拿下了。 皇城司的地牢比夜晚更黑。 采花蜂蜷缩在墙角,像只受惊的老鼠。 他的样貌比画像上更丑陋,稀疏的眉毛下嵌着两颗绿豆般的眼珠,说话时总不自觉地舔嘴唇,露出参差不齐的黄牙。 “大人饶命!”他磕头如捣蒜,“小的只是收钱办事!” 楚河把玩着一把匕首,刀刃在火光下泛着冷光:“说,把你知道都说出来,有一个字错了,我就让你把皇城司的刑具都体验一遍。” 听到这话,采花蜂双腿发颤,整个人抖如筛糠。 “是县丞大人。不,是那个狗官找的我!”采花蜂的唾沫星子飞溅,“他给了二百两银子,让我去糟蹋王家小姐。” “知道他为什么选你吗?” “他跟我说过原因。”采花蜂突然压低声音,“小的懂药理,能让人浑身无力却又清醒得很,而且他说我性格谨慎,不容易被查出来。” 楚河眯起眼睛。 这倒是解释了为何王家小姐能清晰指认凶手,也能解释为什么这家伙会在一夜之间,性情和品味都发生了巨变。 楚河开口道:“行了,你的事情我都了解了。你现在唯一的出路,就是好好配合,录好笔录,没准还能给自己争取个减刑。” 笔录很快完成。 采花蜂画押时手抖得厉害,差点打翻墨汁。 卷宗封存的瞬间,楚河长舒一口气,案子总算结了,自己也不用被抓去砍头了。 楚河亲自押着采花蜂去到地牢。 按照楚河的级别,押送犯人入牢房这种事,肯定不用他来做的,但这个犯人试管重要,他不放心,只能亲自押送了。 将人送到地牢里的时候,楚河碰到了一个给自己犯事丈夫送餐的农妇。 妻子给丈夫送饭,这本是极为平常的事情。 但问题就出现在这个农妇身上。 她挎着竹篮,粗布衣裳上打着补丁,面容黝黑粗糙,约莫四十岁上下。 这是隔壁牢房囚犯的妻子,来送牢饭。 楚河故意放慢脚步。 采花蜂瞥了农妇一眼,立刻别过头,甚至往墙角缩了缩。那是一种本能的厌恶,就像看见什么脏东西。 不对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