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缘大陆,朝芳谷山脚。
“咕咕咕”一阵鸡鸣声响起。
一缕晨光透过窗户上的洞口照射叶歌行眼帘,金灿灿的光辉让他睁不开眼,迎来短暂盲目,他却嘴唇微微上扬朝着阳光露出灿烂笑容。
“多谢你叫醒我,今天对我很重要,我也不想晚起。”叶歌行自言自语道,似对阳光说,更是对自己说。
并没有因此而恼怒,反而非常享受现在的生活。
从床上跳起眨眼间便穿好了衣服,迷糊状态中走出房门,听潺潺溪流声洗漱,忽明忽暗的眼睛,突然清晰无比,看着水中自己乱蓬蓬的长发,犹如鸡窝一样,这原本如雪般的白衣,如今却乌黑成墨,甚至还有好几个洞,看似被老鼠啃过。
“该死的老鼠,总有一天你们会被我烤着吃。”叶歌行抱怨道,此刻还拥有良好的心态,因为今天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天。
换上干净整洁的白衣,一改往常的慵懒。在溪水中映照着长发飘逸,俊朗不凡,拥有仙人之姿的旷世圣颜。
大步流星地前往朝芳谷,路上仰天大笑道“哈哈哈哈,我十五岁了,终于可以去爹那里测灵根成为修仙者了,我的灵根一定会很强的,终于可以变强保护爹和谷中人不受魔人族所欺压。”
魔人族是居于朝芳谷外数千里东南方向的魔人谷中,魔人中大部分都是修魔者,以食人提升修为,不是普通人所能抵挡的,只要我有超强的灵根,一切都不是问题。
伴随着喜悦的心情,小跑状态也是一蹦一跳,“好久没有见到爹了,我已经生活能自理了,爹听到了一定会很欣慰吧!”叶歌行期待道,嘴角露出一丝得意。
空山寂寂,晨光点点,迷雾中的朝芳谷仿若人间仙境,仙气弥漫着山水,露珠衬托花的鲜艳于阳光之下,托起道道彩虹,令人流连忘返。隐匿在迷之幻境中鳞次栉比的竹屋充满了家的味道。
“朝芳谷,久违了。”叶歌行兴奋道,心想马上就要见到爹了,看我灵根如何与众不同,傲视天下,这聚缘大陆必有我叶歌行的大名。
“这不是叶小子嘛,三年不见,有空来陪老头子我下下棋。”
“小行真是越来越俊俏了,什么时候带个姑娘回来,大嫂帮你做媒。”
“小行早饭还没吃吧,我这里刚好有两个多余的包子,来拿着别跟叔叔客气。”
叶歌行走过拿起边吃边说道“多谢各位叔叔婶婶对我的好,我铭记在心,等我亮出绝世灵根,我必将守护大家,守护好谷中一切。”
入口的一瞬烤鸡味充斥味蕾,鲜润多汁“竟是我最喜欢的烤鸡蜜汁馅,朝芳谷本就偏僻鸡鸭数量很少,一般都是过年庆祝时才吃上那么一只,蜜汁更是难得一见,却为了我。”
叶歌行暗中发誓定要让他们生活的更好,他们是毫无修为的凡人更是亲人。
“我先去我爹那,告辞了。”叶歌行双手抱拳道,小跑往山顶朝芳屋的方向而去,想越过这群人。
感受到谷中人对自己的热情,对自己的爱,眼睛一酸,不自主地流下眼泪。
暗道“不能哭,我都已经这么大了,不能再让大家为我而担心了。”
伸出手擦干眼泪,可越擦眼泪便流得越多,泪水冲出眼角,两行清泪顺着脸颊滴落,每走一步地上浑浊的泥土便多一分。
“啪”感受到有人在拍背。
叶歌行先是一惊,后拉开几米,双手横于身前做好战斗的准备,定睛一看。
只见眼前之人头上长着一对龙角,恰似星辰般的铃铛糸于龙角左右两边,整个人身上都透入着大海之蓝,不论穿着还是饰物皆是蓝色,给人一种神秘的气息。
龙族特征仅有一对龙角,其他之处与常人无异,肌肤如雪,天生丽质像是海中仙子出水芙蓉,令人赏心悦目,久久不能离开视野。
“小歌行还是这么爱哭呀!”龙族少女柔声道,声音婉转动听。 “我那不是哭,是眼睛出汗用眼过度把它累坏了,还有龙婉灵你别叫我小歌行,我不小了。” “胡说八道的本事又长进了,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呢,在我眼中你就是小,我的小歌行。” “你就真把我当弟弟了,谷中人还要我带个姑娘回去呢!我看你就很不错。”叶歌行打趣道。 接着一步步靠近龙婉灵,露出猥琐笑容,用单手抚摸着她吹弹可破的脸蛋。 此时龙婉灵脸上白里透红,耳根也渐渐染上樱红色,像极了成熟透的红苹果,双手不知何处安放。 “啊” 不料被龙婉灵反手一巴掌击飞,飞到山壁十几米远才停下。 “你没事吧,对不起,我没控制好力度,我扶你起来。”龙婉灵跟到山壁抱歉道。 挽着叶歌行胳膊,用力一拉,想把他拉起来。 “咔嚓” “你不动还好,一动就有事了。”叶歌行有气无声地说道。 本就霜白的脸上变得更加苍白。 “血吐出来就没事了。”龙婉灵得意道,再一掌将快要陷入昏迷的叶歌行打醒。 “噗” “你确定你不是在谋杀我。” “怎么可能,我疼你还来不及呢,你死了我可怎么办?我该找谁疼呢。” “那什么,我还有事先走为上。”叶歌行话锋一转,展开双脚朝山顶奔轶绝尘,女人真是可怕,绝对不能惹,更不能招惹小母龙。 龙婉灵拿出一个晶莹剔透的小玉瓶将叶歌行所吐之血装好放入空间铃铛中,把附近的血渍用土掩埋,而后一步跳上高一百米的山顶。 …… “叔叔你真要让他出去历练?” “他也不小了,我不可能保护他一辈子,我该去做我自己的事情了。” “若飞升失败呢?” “当然要失败,让他完全摆脱对我的依赖。” “那要是小歌行遇上困难呢?” “这不是还有你嘛,当然你嫁给他我就更放心了。” “不行,我还要回北海灵龙族。” “回答如此果断,那便是不爱了,放心他可是要去履行婚约的,自有人保护他。” 龙婉灵背对男子,本是脸色红润却成苍白万分,内心思绪万千“原来已经有婚约了吗,可族规不能违背啊。”眼睛逐渐湿润。 …… 叶歌行跑上山顶气喘吁吁,双手扶于膝盖上,半蹲状态似有跌倒之势。 “总算甩开了,在我全力奔跑的速度下,你怎么可能超过我。”叶歌行飘飘然道,转身一看半个人影都没有。 突然飞出一群通灵鸟围在他身前,唱起通灵歌,歌声充满了喜悦,时不时用脑袋蹭了蹭叶歌行的脸颊,然后嘴巴咬着他衣袖,想带他往山下方向走。 鸟儿们都在为我的天资欢呼呢,好像有事要我帮忙。 “现在不行,我还有事没做完。等我变强再来帮你们。”叶歌行坚定道,转身向山顶竹屋走去。 通灵鸟停留在原地等他。 房间门未关,所见一袭青衣随风而动,此人剑眉星眸,神明爽俊,他正是叶歌行的父亲叶朝离。 叶歌行迅速扑进了他怀中。 “爹,我能照顾好自己了,还有我会变得很强,强大到能保护你,保护所有人。”叶歌行期待已久的时刻终于到来。 瞥了一眼,小母龙竟然也在,不自主挣脱怀抱退后了几米,撞到竹墙上。 龙婉灵看到这一举动噗嗤一笑,“我有这么可怕吗?” “行儿,其实我骗了你,灵根从出生便能测出,从脉象看你并没有丝毫灵根,根本不可能修炼,我也为你找过很多药,但对你并无效果。” “怎么可能,您不是说我与众不同,十五岁测灵根说明我灵根非常强大,怎么可能没有,我不信,我不信。” “修仙分为破凡境,蕴灵境,聚幻境,悟道境,碎地境,撕天境,入圣境,化仙境,每境分为前期,中期,后期,圆满期,巅峰期,普通人每大境界都要修十年百年甚至上千年,灵儿现在十七岁便已是悟道境中期,人就算再差也是有灵根的,而你是个例外,以前不跟你讲怕你自卑,现在你已经长大了,不能再一无所知。” “从十二岁离开谷中独自生活,您说我十五岁便能有强大的灵根,需要不再依靠别人自行成长,三年内我风餐露宿,食不果腹,唯一支持我走下去的是成为修仙者,有强大灵根,有保护他人的实力,可到头来一切都是骗我的,我没有任何实力,甚至连自己都保护不了,遇到魔人族就只能逃,谷中人保护我,我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被吃掉,我是个累赘毫无一点用处。” 说完便头也不回地夺门而去,行走在路上踉踉跄跄不时跌倒,许是支撑他多年的信仰破碎了。 “终是我对不起他,灵儿,帮我照顾他,这里有我写的一封信,等我走之后再给他吧。”叶朝离内疚道,从衣袖中拿出一封信交给了龙婉灵。心想“白文会帮我照顾好他的,柔儿时隔十五年,我们终于要再次相见了。” 龙婉灵接过信后双脚离地,朝叶歌行离开的方向飞了过去。 …… “别拉着我,我是个废物一无是处,什么忙都帮不了”叶歌行痛哭着,觉得自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 通灵鸟们还是放不下嘴,硬要拉着他想要带他走。 此刻,一道倩影从天而降。 “你来干什么,你是天才,我是废物,怎么,来嘲讽我。” “我早就看出来你没有灵根,要嘲讽早就嘲讽了,其实你也有与众不同之处。” “我怎么不知道,你对我有这么了解吗?” “你看它们拉着你是因为你的血有仙药之效,想求你去救命,之前受我那一掌普通人的话早就死了,而你是仙药之身不是普通人,只是你的血对你自己无用罢了。” “什么我是仙药,只能被别人压榨的那种仙药!” 叶歌行内心绝望,我竟然是众生的“食物”。 【作者题外话】:第一次写,写的不是很好,勿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