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二皇子送行
“驾!”
官道之上,两匹快马疾驰而过,尘土飞扬。穿过早市之时,便是引来骂声一片。
早市附近正在巡逻的巡城士兵看到这一幕正要上前制止,却是直接被带头的伍长给拦了下来。
“伍长?”一名年轻的巡城士兵不解地看向自己的老伍长。
老伍长可是当年抗击过草原蛮子的英雄,只不过后来因为得罪了太安城内某位大人物的公子,就被打折了腿,后来瞒报了他的战功。所以这位当年一人杀敌十五人的好汉子,如今就只能当这么个守菜市场的小伍长。
别看老伍长官小,胆识却是极大的。而且这京畿重地,律法森严。唐律之中就有这明令禁止,不得在闹市内扬鞭纵马,违者杖二十。这几年来,老伍长收拾的世家子弟也都不在少数。但今天老伍长却不让自己去阻拦这纵马的两人,他实在是有些不解。
“那个人可不是咱们能拦的。”老伍长叹了口气,然后又是自嘲一笑。呵!自己终究还是被磨平了棱角啊!
“停车吧!”马车中的李承年突然出声道。随后便走下了马车,看向了那座雄伟的太安城,随后目光紧紧地盯着城门口的地方。
城门的守卫看着远处疾驰而来的两匹快马,都是一阵警惕,在一名伍长的示意下全部严阵以待起来。但当两人临近之时,其中一名黑衣女子率先掏出一块金色令牌,出声道:“金牌令箭在此,速速让开!”
为首的那名伍长已经是八品武夫的境界,目力可达五百米之外,自然看得清楚,那就是当今世上仅存的三块金牌令箭之一。于是也不敢耽搁,赶忙下令,让出了路来。
李承年看着城内发生的变故,眼眸之中突然一亮,原本面无表情的脸上也是绽放出了一抹笑意。随即他便看到两道身影疾驰而至。
除了那黑衣女子之外,另一个来人面相英俊,浓眉清目,鼻挺唇薄,看上去真是一表人材,而且眉眼之间竟然与李承年还有着几分相似。
“大哥!”男人下马之后直接冲向了李承年的身边,那黑衣女子则是手掌一扯,将那男人坐下骏马的缰绳给牵住了。
“你小子可算来了,你再不来,我都到渤海郡了。”李承年拍了一下李承乾的肩膀打趣道。
太安城作为天下第一城,自是人人趋之若鹜,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整日往返于城的人络绎不绝,光是这一个城门口每日便有七八万的人流过往。此刻虽是清晨,但一大早就等着过关的人亦是不少。
这来往来的行人看到两个英俊至极的公子哥在此江湖作别,折柳相送。自然都是要多瞧上一眼,尤其是那些妇人和小女丫头儿们。毕竟无论在哪朝哪代,这生了副好皮囊都是有着很大的先天优势的。
只不过这些人不知道的是,这眼前的两位俊哥儿,可不仅仅只有那俊俏的皮囊而已。因为在许多年后,有人可能会想起,在某个风和日丽的清晨,他见到了两个年轻英俊的公子哥在依依作别。
后来,这两位年轻英俊的公子哥一手成就了这片天地的风雨飘摇和霸业宏图。
“母后封锁了消息,没有人敢告诉我。要不是青鸟,我恐怕就没办法来送大哥了!”李承乾低声说道,他知道母后对于李承年的态度,也知道大哥为什么要远走渤海,而他却无能为力,只能就这样尴尬地夹在两人中间。
这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东宫之主,当朝太子李承乾并没有按照从宫廷礼节称呼李承年为皇兄,反而是像寻常百姓人家一样,称呼其为大哥。当然这也并不是为了可以隐藏身份,而是李承乾真就叫习惯了。
虽然当朝皇后总是说这样有失体统,和那些寻常百姓又有什么区别。但是那位皇帝陛下却是从来也没说过什么,反而更像是很乐意看到这样兄弟相宜的场景是的。
“哎呀!你看看!这还得是我们青鸟心里有我啊!”李承年的头越过李承乾看向身后穿着黑衣的青鸟贱兮兮地说道。
“......”看到李承年的的这副模样,青鸟则是直接无视了这个人。
“大哥......”李承乾犹豫了片刻,然后刚要开口。但却被李承年给直接打断了。
“承乾,有些事情我们自己是做了主的,但是我们可以做自己的主。我现在已经做了主了,所以像从前一样,听大哥的,做好你的皇帝。咱们哥俩以后的日子久着呢!”李承年的手按在这个比自己小两岁的弟弟肩上。然后猛地抱住了李承乾,用力地拍了几下,接着便头也不回地走进了马车。
随后车队行进,一点点消失在了视野之中。
李承乾看着已经消失不见的踪影,默默地站立良久,他们都心知肚明,这一别,再相见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最终,李承乾看着那一行消失不见的身影缓缓作了一揖。
“大哥,保重!”
城墙之上,一个身着紫衣的宫装妇人看着下面发生的一切,嘴角上泛出一丝不屑。什么兄弟情深,什么儿女情长,狗屁。他李承年要不是连半点依仗都没有能乖乖地去往那东北苦寒之地。还不是得千方百计地留在这太安城和我乾儿争个鱼死网破。现在打个感情牌,也不过就是求个生路罢了。
“娘娘!要不要......”一旁的红衣大袍老宦官说着便比了个手刀抹脖的动作。
“行了!既然他主动退让了,那便放他一条生路吧。但还是要派人盯着他,虽然东北苦寒,但万一真让他弄出点什么事情也是不好的。去吧!”宫装妇人轻描淡写地说着,压根就没把这李承年放在眼里过。
车队前行,在离了太安城大概十里的时候,在车队的前方突然出现一只约莫百人的骑兵队伍,为首一人身穿银白色铠甲,腰间别着一把古朴长剑,眉眼之间英气逼人,儒将风气十足。
看到这一队人马的出来,李承年率先跳下马车,恭敬道:“李叔叔!”
男子见李承年下车,也是翻身下马,行了一礼道:“参见信王殿下!”
“李叔叔不必多礼,你也知道,我向来不喜这些繁文缛节的。以后的日子长着呢。李叔叔也要习惯习惯!”李承年扶起了铠甲男子,然后伸展了一下腰身。
接着骑兵队伍中便有一人牵着匹白色骏马走出。
“王爷!”牵马而出的这人身材魁梧,身高八尺,看上去极为孔武有力。
“项昆仑,咱们这回出去你就可以有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了!”李承年手握马鞍,一个凌空而跃便直接骑到了马背之上。
“王爷,您就请好吧!”项昆仑说着拍了拍自己的胸膛,自信满满地说道。
“那我可就信你了啊!”李承年伸出手去,在此项昆仑的肩膀上一拍,然后便纵马扬鞭向前而去。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铠甲男子看着这恣意畅快的少年郎,眼眸之中满是笑意。既有对这主仆相宜场面的欣喜,也有对这眼前少年的疼爱与欣慰。
“出发!”
铠甲男子大手一挥,一百骑瞬间调转马头,马蹄声如雷,吓得官道两旁来回过路的行人们都是一惊。心想这是哪里来的大人物,阵仗是真真气派啊!
那一匹匹座下的骏马,哪个不都得上百两银子才能下来啊!再看看那些军甲兵士,那也都是不好惹的样子。若不是在这太安城脚下,他们恐怕早都吓的四散而逃了。
这一百骑重新列队之后,将六架马车护在其中,然后便跟随着李承年前进的方向而去。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在这个天命四年春,信王李承年率一百五十八人出发封地渤海郡。
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这世上难走的路可不是只有那条人生大道。比如这眼前的骑马行路也是极为艰难的。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三品小武夫修为的李承年不说是身体羸弱,但也算不上什么身强体壮吧。而他坐下那匹龙血马更是有着传说中上古凶兽血统,桀骜难驯,这策马扬鞭的过程其实也是在和这龙血马角力较劲的过程,自然是辛苦非常。
再加上李承年那本就懒散的性子,这一路颠簸也就让李承年感觉越发难受了。
一开始纵马扬鞭的时候还有着那豪情万丈,但时间一久,便也新生厌倦,再加上这一路也没什么出奇的风景、单调至极。很快李承年便找了个借口溜回了车厢之内,把头枕在绛宵的腿上,一旁百无聊赖的绿流则是时不时地扇几下手中的折扇,然后再用手捂着嘴巴,打个大大的哈欠。
慢慢的李承年好似沉沉的睡去了。
而在另一个世界中,白色虚无的平面上,一个金属防盗门突兀地存在于平面之上。吱呀一声,门被推开了,一道身影缓缓走入其中,正是李承年。
放眼望去,一片湛蓝的天空中,一轮明亮的太阳高悬于空,它所散发出来的光和热在不断滋养着地面之上的万亩良田。在这片翠绿之中,一个田园农场逐渐显现在了视野之中。
沿着一条石块铺出的小径向前走,跨过一条小溪上的拱桥,走过那几棵树,便来到一栋白色二层小房子前,房门是关着的,窗子被深灰色窗帘遮掩。在房子前堆放着一些简单原始的农具,有铁锹、钉耙、筐子和水桶等,虽然形状有些变异,但完全能看出它们的用途。最引人注目的是立在农具旁的一排巨大机械装甲,光滑的外壳在阳光下闪亮,将近五米的高度让这些大家伙显得如同一个个巨大怪物一样。
越过小桥之后,李承年走到那些种满水稻的田埂旁,伸手打开了一旁的平板电脑。李承年看着上面显示的一串串信息。
温度:28℃
湿度:70%
光照时长:62天
氮磷钾比例:2:1:1.2
......
看完数据之后,李承年缓缓蹲下身,轻轻抚了抚水稻的麦穗。这里的水稻足足有两万亩之多。在李承年前世的地球,得益于某位伟人的科研成果,水稻的亩产量已经可以达到了每亩2021斤,这简直就是个伟大的奇迹。
尤其是后来人类迈步走向太空之后,更多生存空间的出现也让人口数量极具膨胀,但人类改造其他生存空间所需要的时间却是漫长的。若不是因为有了这伟大的杂交水稻技术,恐怕粮食问题就要成人类迈向宇宙的第一道坎了。
“六十二天,还有一个月就要成熟了。从太安城到渤海郡也需要一个月的路程,时间刚刚好。这里的田地共有两万亩,一次性下来之后就是四千万斤粮食。按照每人每天两斤粮食来算,每个人一年就是七百二十斤,自己现在这支队伍有一百五八人,那是绰绰有余的。但到了渤海之后一切是什么就不得而知了,所以早有准备总是好的,有备无患嘛。”
李承年心里盘算着,其实对于渤海郡他是早有图谋了,早就把那里当做了自己的养老之地。所以当初才会不厌其烦、不择手段地从他父皇那里求了这么个荒蛮之地来当封地。
而对于水稻的选择,李承年也是深思熟虑了一番。本来享乐与吃货本性作祟,李承年其实是想选择光照时间更长的东北水稻。近两百天的光照和土地滋养所培植出来的水稻无论是口感和味道自然都是无与伦比的。
但现在时间紧迫,自己也是有一大家子人要养的人了,总不能到了渤海郡之后去当那欺男霸女的反派王爷吧。再说了,那渤海也本就是穷乡僻壤,又有什么油水可刮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