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要有,饭还是要吃。
戎云心里一直惦记些那句话,天罡玄者,真的会受人尊敬么?
他想到了许多事,一些不能提的事,目光深谙。
三个月来,他终于长结实了些,虽然还是偏瘦些,但那无意隐现出的肌肉不会说谎。他现在可以熟练地砍木头、劈柴了!
皮肤晒黑了些,也越加成熟了!
可那大拇指上白斑却更加显目,一眼看上去似有些刺眼,这也成了戎云的心病。
“小白白……”
嘲笑声传遍了整个栖叶村,人人都知道了他的痛病。
“指头白,丑八怪……”
“这是异类,不吉祥的……”
“会不会传染?我倒挺担心那彩莹丫头,会不会也感染上那怪病?”
“哟……你是替自己担心呢?还是替那傻小子担心呢?”
“哈哈……”
戎云很诅丧,也很无奈,一天天心情不好,神色无光。
赵老三看在眼里,心中直叹气,这种滋味他深有体会,谁还能比一个瘸子更懂嘲笑?
村里的大夫从未见过此等症状,自然是束手无策。没办法,他决定攒钱给戎云看病! 他觉得戎云是个好孩子,不该受到这样的委屈! 彩莹一直安慰他,一看到他那诅丧模样她就莫名心疼。 “哥哥,给!” 这是地里刚收获的甜瓜,清脆清脆的,很甜。 戎云笑着接过,咬了一口,忍不住赞道:“好甜!就像彩莹一样甜!” “讨厌!” 彩莹满脸通红,眼色却晶彩盈盈地看着他。 下午,戎云又去送货。 这村里的角落他都已熟悉不过了,看着那一排排熟悉的房屋与栖树,他的心情突然就变得很差。 果不其然,那些孩子又挡在了他的驴车前,眼色嘲笑地指指点点。 “蠢驴配傻人,绝配啊!” “是白爪怪人!” “黑白双煞!” …… 戎云爆发了,忍无可忍就无需再忍! 他二话不说,直接跳下车来,掌起拳头就呼了上去。 “哎哟……” “打他丫的……还敢打人!” …… 顿时这路上就开了锅,戎云一拳难敌十二手,就只第一拳打在那人脸上,接下来就一直被人按在地上摩擦! “奶奶的……敢打老子!” 一男孩气急败坏,鼻间血红一片,显然他的运气很不好,六人中就他挨了打! “放……开他!” 一声粗犷的声音兀地想起,但见一个十五六岁的胖子出现在众人面前。 “别打了,打人不好……”胖子脸色似乎很是着急,想劝架。 “大傻子来了!” “齐松,怎么你想多管闲事?” 齐松,今年十五岁,父母双亡,孤身一人住在村北落,以卖力气为生。他天生愚笨,反应比别人慢半拍,也是经常被别人欺负的可怜虫。 他长的极壮,个子又高,名副其实的傻大个。 齐松支吾道:“打人多不好……” “走吧,别跟这傻大个较劲……” “人与人斗,猪和猪斗,咱别跟他们一般见识!走!” “大傻子,小傻子……哈哈,绝配!” …… “小兄弟,你……怎么样了?” 戎云只觉头冒金星,浑身吃痛,他费劲地爬起身,看着齐松道:“是你!” 齐松,他认识,听说也是个孤儿,名声似乎很不好。不过,他很意外,竟然是他救下了自己。 “你没事吧?”齐松傻笑,乐呵道。 “没事,幸亏他们跑得快,不然打死他们!” 戎云脸不红心不跳,恬不知耻回道。 “我叫齐松!” “戎云!谢……谢你!” “没啥……我正好顺路……你没事就好,我还要去做长工……没事,我就走了……” 戎云对他的印象很好,傻大个,看起来心肠不坏,与那些人云泥之别! “哎哟……”戎云再也忍不住呻yin起来,今天也忒倒霉了! 忍着痛送完了货,终于回到家里。 “打架了?” 赵老三眼色奇异地看着他,踮着脚就走了过来。 “嗯……他们先动手的!” 戎云害怕爷爷责怪,撒了个慌。 “还好,皮外伤而已,没大碍!” 彩莹乖巧地拿着要膏药给他擦上,纤细如葱的手指轻轻地揉着,戎云感觉很舒服,那麻麻的感觉,细腻的手感,令他欲罢不能。 “没能耐,就别逞强,不然活受罪,苦的还是自己……你身子骨还是弱些,他们人多,你怎打得过?”赵老三语重心长说道。 “可我实在气不过,他们说话就跟放屁一样,太难听了!” 彩莹噗嗤一声,差点笑出来。 “这世上不公平的事多了去了,每天都会发生这样的事,人啊,得学会忍耐,才能救自己!世界就是这般……” 赵老三叹了口气,眼色暗淡。 “难道就这么一直忍着吗?”戎云质问道。 “那……你得有足够的能力才行!否则,洗洗睡吧……” 戎云一时语塞,愣了半久,他默默说道:“是齐松帮的我……” 赵老三眼色一亮:“齐松?也是个苦命的孩子啊!” “齐大哥,人很不错,与那些人不一样!”彩莹兀地接过话。 第二天,彩莹早早起床,去了集镇,一想到又可以赚点钱,她就兴奋地睡不着觉。 而戎云则趟了半天,方才悠悠下了床。这一顿打,确是不好受。 下午的时候,他带着一篮子甜瓜,去了齐松家。人家帮了自己,总得意思意思一下。 这是赵老三说的。 齐松的家在栖叶村北边,自己则在村西头,走过去也需要小半炷香工夫。 破旧的茅草屋比自家还要破烂三分,窗户没有窗纸,用一个灰蒙蒙地脏布蒙着。门也破破烂烂,细缝儿大的惊人,能伸拳头进去。里面很破,连个家具都没有,只有一张地铺。 这……戎成忽觉很不是滋味。 齐松没在家,他挤着门缝将那篮子甜瓜扔了进去。 墙壁上写满了字,歪歪斜斜,戎成还不认识,但他知道那一定是骂人的话。 他突然很是厌恶那个老村长,明明自己家里那么好,那么有钱,为啥不帮帮一下穷人呢? 一个家而已,要求不多! 这难道还是一种奢望吗? 这个吃人的世界啊! 回到家,他挑了下嫩草给黑驴吃,便又去劈木头了。 他想变得更强,他不想这么卑微地生活! “咔!” “咔!” …… 斧头换了一把,有十斤重,戎成觉得要突破自己,求着赵老三打造了一把。 他努力地适应,用心地劈练,汗水直流,不觉疲惫。 傍晚时分,彩莹终于回来了。 不过,戎云却看出彩莹似有些异常,他心中觉得奇怪,每次彩莹从集镇回来都是这般,似乎是受了委屈。 不过,她不说,自己也不好问。 吃晚饭时,彩莹兴奋地从房里拿出了一副黑色指套递给了戎云。 “哥,这是给你的!喜欢不?” 戎云惊讶地看着她那满怀期待的眼神,心中一阵感动。 指套很合适,应该说更像一个掌套,五指出头,贴合掌心,正好盖住了他那大拇指上的白斑! “妹妹好手艺,以后可有个好人家嫁了!” 戎云很是满意,咧嘴笑道。 良心都被狗吃了!彩莹满头的黑线,谁特么要嫁人! 不过,她还是耐住冲动,笑道:“哥哥喜欢就是!” “还是妹妹好啊,贴身的小棉袄!” 彩莹这一次很满意,总算说了句人话! 赵老三乐呵呵地看在眼里,喝了一口杂粮酒,很是陶醉。 “爷爷,我……想念书?” 戎云兀地蹦出几个字,吓了赵老三一跳。他下意识地摸了一下扁扁的口袋,脸色垮了下来,那可是一大笔费用啊! “念书?” 彩莹闻言,眼神之中也有些期待,这是她一直不敢提的要求。 “就想识得几个字,不要做一辈子的文盲!” “文盲?” 赵老三自言自语,不由陷入了沉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