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这是任务要求。”
侠客递给墨语了一张纸,然后转身进了厨房,打算去烧壶开水泡茶。
墨语拿着那张纸,坐了下去,粗略的看了一下。
「任务
难度:A级
任务时间:当朝漓月二皇子大婚的前一夜
任务要求:刺杀当朝漓月二皇子的未婚妻,渡凡的大公主【姬沛】,不允许刺杀成功。
赏金:3000枚紫金币」
墨语看着看着,就皱起了眉头,说道:
“侠客,你怎么乱收任务,这种任务退回去就好了,还需要让我来做?这不是在胡闹吗?”
侠客端了两个茶杯,一个茶壶。慢慢悠悠的走过来,说道:
“我知道,但是他给的实在太多了。”
“什么?” 墨语看着他的眼睛,不敢置信的说道。 “你看看任务给的赏金。” 侠客慢条斯理的端起茶杯抿了一口,对墨语露出了一丝神秘的微笑。 墨语将信将疑的将纸重新拿了起来,一个字一个字的看了下去。 【赏金:3000枚紫金币】 墨语沉默了片刻,说道: “这个任务,其实也不是不能做……” 侠客放下茶杯,半眯着眼睛,歪了歪头。对墨语说: “哦对了,这次的委托人你也认识。” “我也认识?我认识的人有这种冤大头吗?” “有啊,他就是之前跟你一起逛青楼的路人乙。” “谁?!!!路人乙?!” 墨语下意识的篡住手中的纸的一角,那纸顿时出现了大片的褶皱。 “他…他欠了我120枚紫金币!” 墨语面色发黑,痛苦地捂住自己的心口,试图安抚自己那剧烈跳动的小心脏。 侠客看着墨语心疼紫金币的样子,挑了挑眉,品一口清茶,随即进了内阁拿了一本黑色的日记本出来。 侠客熟练的翻开最新的章页,郑重的看了起来: “诸神纪2037年10月19日,受第72次S级别私人委托。 【秘密调查】 ‘调查S级传奇佣兵假名字’ 任务目标:假名字 『姓名:假名字 性别:男 年龄:? 身高:174 体重:110 职业:佣兵 武器:鸣之剑 奇迹之再现:? 性格:极其浪荡随意,少有认真的一面,狂热收集财物,爱好美色,但似乎不容易生气,背地里似乎隐藏着什么,是一个反面佣兵教材。 可圈可点的事迹:完成16243次任务委托。 宠物:鼠 江湖传名:青楼的金钱守护者』 介绍:假名字,属域外之人 诸神纪1980年来到此域,前后去往了炎曜沙漠,生命之森,南州部,北天寒城,南天州……目前暂居中州。 诸神纪1987年,抵达中州。 诸神纪*****,孤身灭掉总体有着B级实力的「青天盗团」。 诸神纪1990年,加入佣兵公会,注册成为一名屑佣兵。 随后大量接取低阶C级,D级任务委托,自诸神纪1990年至2037年,已完成了16243次任务委托,其中低阶D级任务委托9745次,低阶C级任务委托6496次,高阶A级任务委托1次,超阶S级任务委托1次。 诸神纪2030年,假名字完成了16102次任务委托,以绝对的数量优势从一名下级佣兵升至超阶佣兵,听闻众多佣兵都对假名字不服气,传出来许多流言蜚语。 次日,假名字接取了超阶S级突破任务委托。 一月后,假名字拖着一只【黯天幽岚狼】狼王的头颅回到中州。 以假名字为中心,方圆三千里地,没有一只凶兽。 期间横跨整个迷雾原野,径直到了最近的佣兵公会分部。 【黯天幽岚狼】 迷雾原野红级区域的至强部落族群,迷雾原野至高捕食者的恐怖存在,其狼王实力最高可达古神中阶,族群任意也可达后神上位,一个部落的族群总数一直保持在300只左右,红级区域约有近40个狼族部落族群。 假名字成功完成超阶S级突破任务委托,突破资历,正式成为传奇佣兵,流言蜚语彻底消失。 诸神纪2037年10月13日,假名字接取高阶A级任务委托。 「根据假名字的日常生活行为和心理进行分析,此次接取任务委托很大程度的原因是因为没钱」 根据内部消息可以得知,此A级任务委托是一张通缉令,A级通缉犯【路人乙】,据说和漓月当朝二皇子有些许关系,第二日,内部的相关人员就杳无音信了,疑似皇族的手段。 诸神纪2037年10月21日,假名字接触A级通缉犯【路人乙】,却并未捕获,而是以通缉犯的相关信息作为最低任务完成度完成此次A级任务委托。 诸神纪2037年10月22日,于明曜城西城区欢乐街接触任务目标,接触过程十分顺利,任务目标警惕性十分薄弱,轻易就被抓住了“钱袋”这一弱点。 「轻易就被拿走了钱袋,却毫不知情,真的是作为一名传奇佣兵该有的素质吗?」 假名字为了表示感谢想要带我去“好地方”以此人传闻中的性格,大概不是什么好地方。 中途似乎感应到了那位的气息,水属性的气息,应该是那一位,应该不会错的。 果真,以他的性格不会是什么好地方。 但……为何是一家青楼?? 【天上人间】 青楼大厅,假名字似乎遇到了熟人,一个黑色头发的神,实力不算强,平平无奇。 这人面对假名字似乎格外紧张。 “呐呐,路人乙好啊,来一起玩啊!” 原来是那位A阶通缉犯,难怪会如此紧张,毕竟身负100枚紫金币的高价悬赏。 虽然是个很令人心动的高价,不过现在看住任务目标要紧,无暇管他。 于是假名字强行拉着路人乙加入了这一场青楼party。 嗯……被迫人员+1 看来假名字是熟客了,如此熟练。 奇特的是青楼的房间内竟并不像想象中那般不堪靡乱,看上去不像青楼的地方,反而像是唱戏曲的地方。 不大的房间安排的井井有条,显得有些朴素了。 桌上的茶实在是好茶,好评! 之后四位女子上台表演,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勾栏听曲? 呵,不过粉红骷髅尔尔。 不过奇怪的是假名字并没有看那几个粉红骷髅,只是一边抽烟一边瞧着房屋内墙上的圆木窗户。 但,道理我都懂。 为什么这茶会越喝越困呢? 眼前一黑…… 待再次醒来之时,假名字和路人乙已经无影无踪了,他们所消耗的费用,共计246枚紫金币,也全都算上了我的头上,真是岂有此理! 无奈之下,只好自掏腰包补齐了这两个混蛋的欠债。 【假名字】【路人乙】,真是胆大包天,下次遇见一定要让他们付出代价,不然就灭了他们。” 侠客看完了墨语的日记,看上去显得有些幸灾乐祸。 “你被骗了246枚紫金币?真有你的啊,你也有今天啊哈哈哈。” 墨语没有理会侠客的嘲笑,伸手拿走了日记,翻开了最新的一页补上最新的内容。 “诸神纪2037年10月24日,受第73次私人S级任务委托。 【假意刺杀】 ’于大婚之日前刺杀渡凡国大公主,不允许刺杀成功’ 『姓名:姬沛 性别:女 身高:? 体重:? 职业:公主 武器:? 奇迹之再现:? 性格:? 事迹:? 宠物:?』 介绍:姬沛,渡凡国大公主,其具体出生时辰不详,于2019年于漓月的二皇子订下婚事。 —————— 写罢,便将日记本递还给了侠客,严肃的对侠客说道: “今日之事,不可被第四者知道,虽然以你我的实力就算被知道了也没什么大事,但是你知道的,我讨厌麻烦,所以日记本务必要放好。” 侠客漫不经心的听着墨语的一番话,打了个哈欠,并没有在意。 这番话每一次写完日记都要给侠客重复一遍,侠客已经习以为常了。 “既然怕麻烦,那就把任务取消,定金退还好喽,反正,你也不缺那点钱。” 侠客朝墨语摊了摊手,一脸坏笑。 墨语摇了摇头,道: “此举不可,任务接取了,哪有取消的道理,定金也是不予退还的,取消任务的话会影响到我的声誉,会被同行看不起的,更何况这是掌握路人乙行踪的好方法。” “什么?路人乙的行踪?你想对你的雇主下手吗?你疯了?!这可是佣兵的禁忌,暴露了的话你会被整个佣兵公会封杀的!” 侠客闻言,惊讶的说道。 “你多虑了,再怎么样我也不会对我的雇主下手,我下手的是路人乙,要掌握的是路人乙的行踪,和我的雇主有什么关系呢?两人只是模样很像,但雇主是雇主,路人乙是路人乙,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墨语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侠客拍了拍墨语的肩膀,道: “既然如此,那就好好干喽。” 言罢,就端着茶器进了厨房。 墨语怔怔的看着侠客的背影,看了好一会,突然叹了口气,说道: “我讨厌麻烦……” 在漓月首都天星城北城区里一家朴实无华的店铺。 路人乙抱着寒雪慢慢悠悠的走了进去,眼神迷离,眼角泛着泪花,嘴上不停的打着哈欠。 这家店铺看起来十分普通,并不出众,里面却别有洞天。 众多的寒光闪闪的武器逐一摆开在店铺的两旁的货架上,闪着锋芒,显露着自己的地位。 路人乙并未关注两边货架上的凡兵,径直走到了柜台前,敲了敲柜台。 店家小二不爽的将头从柜台上抬了起来,抬眼看了看无精打采的路人乙。 他叫糖元,是这家店的幕后老板。 他认得这个家伙,这家店已经半个月没有客人了,半个月前路人乙就是这家店唯一的客人,前前后后已经买了四十把无锋剑了,半个月来一次,一次买十把,买这么多是用来吃吗? 想到这,糖元皱了皱眉头,但本着客官就是上帝的信条,糖元还是招待起了路人乙。 “这位客官有什么需要请随便看,这的东西物美价廉非常实惠,您买不了吃亏也买不了上当。 不过我卖东西讲求一个缘分,这位客官我看您印堂发黑怕不是有血光之灾,实在不宜在本店购买物品,还请快快出门右转的比较好的说。 您死在这是小事但影响到我们店家做生意就不好了。” 路人乙有些劳困,但闻言还是轻笑了一声。 “影响生意?我还以为我是你们唯一的客人。” 平淡的语气显然并没有把糖元的话放在心上。 但有人听进去了。 啊不,有狐狸听进去了。 在路人乙脖子上挂着的充当狐裘装死躺尸的寒雪突然活了过来,对着糖元龇牙咧嘴,看起来奶凶奶凶的样子。 路人乙一只手摸着寒雪毛茸茸的小脑袋,安抚着它。另一只手拿出来一枚紫金币抛给糖元道: “十把无锋剑。” 「果然又来了……」 糖元轻轻的叹了口气,无奈的说道: “好的客官,十把无锋剑马上就给您准备好。我说客官啊,你在小店前前后后已经买了四十把无锋剑了,你是拿来吃的吗?” 一不小心将心里话说了出来。 “哦,好。” 选择性忽略了糖元后半段话的路人乙呆呆傻傻的打着哈欠,眼角泛着泪花。 他哦了一声以示自己知道了不过看架势估计是不会改的。 看到路人乙如此这般,糖元一脸无奈的摇了摇头,起身锁了店门。 转身朝着屋里的内院走去。 路人乙见此也跟了上去,二糖元似乎并不介意自己带路人乙参观参观。 糖元只是略微顿了一下,等到路人乙快速跟了就又重新迈开了脚步。 糖元和路人乙一同出发,一起向店铺深处走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