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条隐藏在蜿蜒山脉中的羊肠小道,因为许久没人经过道路上早已长满了茂密的杂草。
现在这天人迹罕见的山路上,行走着一只十三人的队伍。
队伍中间是一位少年。约莫二十不到,一身黑衣,带着斗笠。
其他的人周围绕在少年周围,都是一身布衣,打着布丁。地地道道的农民装扮。
有一人小心的跟在少年身后小心的问道“不知公子贵姓,要去哪里啊?”
少年淡淡的回答道“姓李,去成安。”
那人笑得更殷勤了“李公子要去京都啊,那您真是找对人了。”
“咱家都是周围的山民,对这里的小路熟的像自己家里一样。”
“虽说,这条道没有官道那样的宽敞阔气,可它快啊。官道三天才能到成安,它一天就到了。”
“看公子打扮也是大户人家,不知道京都干什么?”
救命。少年的回答依旧简短。 这下那人有些疑惑了“公子要救谁啊?救人的话应该找官府啊。” 可接下来李公子的话让他惊掉了下巴“救的不是人,是我自己饲养的一只海波青。” 那人差点一个跟头摔倒在地。 没错,是那种原产在北方大草原,只有在每年迁移的过程中才会在中原暂时停留的名贵雄鹰。 海波青生活在雪山高原,只有在迁移才会途径中原。 此鹰翼展数尺,全身羽毛乌黑发亮。翅尖带有少于白羽。 因为踪迹罕见,又难以饲养,所以极为名贵。价值千金。 也难怪李公子那么着急,确实这么贵重的鹰丢了该着急的。 那人也奇怪为什么这么贵重的鹰李公子不用金丝笼好生伺候,反而弄丢了。 李公子当然不会告诉他了。 每只部落都有属于它自己的鹰王。鹰王都是整只部落中最强大的雄鹰,它统治部落的一切。 当然,欲戴王冠,必成其重。鹰王这个位置无时无刻不在遭受其他的后辈的觊觎。 也没有任何一只雄鹰可以要永远守住他的王座,一但,他被打败了。新的鹰王会处死老鹰王的和他所有的子嗣。 也是那个时候李公子救下了一只被驱逐的海波青并给它取名叫小飞。 本来只是打算用它换一笔钱财。奈何这流浪的日子,实在是有些太过无聊了。 况且,小飞很通人性。时间久了,就真的成了朋友。 也是巧了,这次迁移到这里的鹰群正是当年杀死小飞父母的那只鹰王的部落。 不用猜就知道,小飞一定失去去寻仇了。 不然,它不会趁我出去的时偷偷溜走。 但是,现在它的敌人不仅是鹰王。 早就听说京城的襄王,一向喜好飞禽走兽。 对海波青更是梦寐以求,这次更是用高额悬赏。诱惑那些猎户去活捉它们。所以,李公子必须赶在那些人前面。 不知不觉中队伍就到了终点。 李公子礼貌的拿出了一些银子,静静的说到“多谢各位乡亲带路,一些银子不成敬意。” 可带路的那位农夫却是一脸狞笑。全然没了之前得客气。 只是恶狠狠的说到“小子你不会真以为大爷们就是一帮带路的吧。这么好打发。” 不到几秒的功夫,十几人,就把赶路的少年团团围住了。 他们做这种生意已经有十几年了先是利用赶路人贪图方便的心理,提出向导假意带他们去走捷径。 再在终点设伏,最后杀人夺财。 在营生的这些年他们几乎把形形色色的各种各样的人都见了一遍。 有身披金银,高高在上的高官贵胄。 有衣衫不整,满面愁容的逃难者,甚至有和他们一样,面露凶光,杀人不眨眼的江洋大盗。 但是,他们当中却没有任何一个人有眼前的少年一样的气质。 不像一个浪客,倒像是一个意气书生。 身穿水墨色衣,头戴精巧斗笠。 上面还沾着清晨凝聚的露珠,就像珍珠一样的晶莹剔透。散发出的璀璨光彩,就像柔和的日光。 他低着头看不清面容,只见到细碎的长发覆盖住他光洁的额头。 垂到了浓密而纤长的睫毛上,眼角却微微上扬,露出了像湖泊一样清澈的目光。 要不是腰间那把奇怪的长刀,他们真不会相信这个散发着儒雅气息的少年会是一位剑客。 比起寻常的大刀阔斧,那把剑少了一丝的雄壮威武多了一丝的修长灵巧。 长有三尺,纯银,剑身漆黑,散发金属般的白色光泽,却只有不到两指宽,弧度微小,血槽极深。 不过,他们不在意,这些年他们什么样的人没劫过? 那些穷酸人就不说了。 这年头,但凡有点身份地位的人出门,哪一个不是左牵狼,右擒苍?几十个仆从前呼后拥,好生威风。 他们才不在乎。 因为他们是“快一刀”。对他们来说,一个人和一百个人只是一只猪和一百只猪的区别。都是案板上的肉。 因为他们的刀很快。一个人的刀能有多快? 十年前,他们兄弟十二人还是居无定所的地痞流氓。 唯一的工作是为了争夺地盘,整日提着大刀短枪,与人厮杀搏命。 但是,他们是打一仗败一仗。 因为他们的刀慢的就寺院里扫地的僧侣。 刀虚弱的像扫地的扫帚。每次都是被人打的鼻青脸肿的倒在地方,听着对方的嘲讽,灰溜溜的夹紧尾巴逃跑。 七年前,这种情况不在了。 因为他们的刀变快了,他们不再是寺院的扫地僧,而是精通刀法的屠夫。 区别是他们他们宰的不是牲畜,而是活生生的人。 但是,他们看来人和牛一样,都是皮肉包裹的骨头。 只要刀快的像江河里来往如梭的鲫鱼。就可以顺着筋道。从骨骼的缝隙中,让人血肉横飞。 他们也是终于在江湖上成为了小有名气的土匪头子。 两年前,他们的刀更快了。 快的就像草原上埋伏的野兽。不动则已,一动起来,犹如猛虎扑食。 刀声嘶鸣犹如猛虎咆哮。他们也不再是小有名气的土匪头子,而是让人闻风丧胆的江湖大盗,人称“快一刀”。 这次,他们更是不可一世。现在他们十二个围攻一人。心想这李公子一看就是有钱人终于可以干个大单了。 前,后,左,右。四个方向上每一边,都有三把如镜一样的钢刀,闪烁着阴森森的白光。 倘若说他们是狩猎的恶狼,白光便是野兽的獠牙。炎炎烈日之下,这白光仿佛无尽的寒风,令人一阵冷颤。 对于土匪来说,招式最忌讳的就是华而不实。 快,准,狠才是行走江湖的要义。十二把钢刀疾驰如箭,直刺目标的心脉要害! 李公子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动作,只是淡淡的伫立在原地,轻声低语道 “哼,我行走江湖这吗多年,现在的功夫大多都是戏子的表演功夫,都是一些中看不中用的花里胡哨。 “没想到,你们这些小毛贼一副衣冠禽兽的样子,招式竟然还是算的上可圈可点,也算的上是习武的料子。” “只可惜,你们太慢了!” 下一秒,李公子的剑不知何时出鞘了。 如同巨龙冲天。伴随着一声长啸。 土匪没看清这一幕,只听到一阵萧萧的风声。 只一瞬间,剑刃包裹在耀眼的光芒中,闪电般的击中了他们的胸口。 说实话,这真的是一件异常怪异的事。 一位独自赶路的少年剑客,一柄他们从未见过的怪异古剑,一种他们闻所未闻的精妙剑法。 可他们已经没有机会去思考这一切的缘由。 因为,下一秒剑光切入他们的咽喉,就像切割一块餐桌上的细嫩豆腐。 唯一的痕迹是那些如浪花一样转瞬即逝的细小血花。下一刻,是十二具还留着鲜血的尸体轰然倒地。 一些血迹溅在了那把怪剑上,但是少年没有任何反应。 下一刻,剑似乎发出了一声长啸,宛如巨龙低语。那些血渍转眼间便消失的一干二净。仿佛被吸食殆尽了。 最后,李公子收剑入鞘,看也不看地上的狼藉,急匆匆的赶路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