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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救命

冒牌第一剑客 剑锋上的灰尘 6500 2025-10-30 18:10

  

  

这是一条隐藏在蜿蜒山脉中的羊肠小道,因为许久没人经过道路上早已长满了茂密的杂草。

  

现在这天人迹罕见的山路上,行走着一只十三人的队伍。

  

队伍中间是一位少年。约莫二十不到,一身黑衣,带着斗笠。

  

其他的人周围绕在少年周围,都是一身布衣,打着布丁。地地道道的农民装扮。

  

有一人小心的跟在少年身后小心的问道“不知公子贵姓,要去哪里啊?”

  

少年淡淡的回答道“姓李,去成安。”

  

那人笑得更殷勤了“李公子要去京都啊,那您真是找对人了。”

  

“咱家都是周围的山民,对这里的小路熟的像自己家里一样。”

  

“虽说,这条道没有官道那样的宽敞阔气,可它快啊。官道三天才能到成安,它一天就到了。”

  

“看公子打扮也是大户人家,不知道京都干什么?”

  

  

救命。少年的回答依旧简短。

  

这下那人有些疑惑了“公子要救谁啊?救人的话应该找官府啊。”

  

可接下来李公子的话让他惊掉了下巴“救的不是人,是我自己饲养的一只海波青。”

  

那人差点一个跟头摔倒在地。

  

没错,是那种原产在北方大草原,只有在每年迁移的过程中才会在中原暂时停留的名贵雄鹰。

  

海波青生活在雪山高原,只有在迁移才会途径中原。

  

此鹰翼展数尺,全身羽毛乌黑发亮。翅尖带有少于白羽。

  

因为踪迹罕见,又难以饲养,所以极为名贵。价值千金。

  

也难怪李公子那么着急,确实这么贵重的鹰丢了该着急的。

  

那人也奇怪为什么这么贵重的鹰李公子不用金丝笼好生伺候,反而弄丢了。

  

  

李公子当然不会告诉他了。

  

每只部落都有属于它自己的鹰王。鹰王都是整只部落中最强大的雄鹰,它统治部落的一切。

  

当然,欲戴王冠,必成其重。鹰王这个位置无时无刻不在遭受其他的后辈的觊觎。

  

也没有任何一只雄鹰可以要永远守住他的王座,一但,他被打败了。新的鹰王会处死老鹰王的和他所有的子嗣。

  

也是那个时候李公子救下了一只被驱逐的海波青并给它取名叫小飞。

  

本来只是打算用它换一笔钱财。奈何这流浪的日子,实在是有些太过无聊了。

  

况且,小飞很通人性。时间久了,就真的成了朋友。

  

也是巧了,这次迁移到这里的鹰群正是当年杀死小飞父母的那只鹰王的部落。

  

不用猜就知道,小飞一定失去去寻仇了。

  

不然,它不会趁我出去的时偷偷溜走。

  

  

但是,现在它的敌人不仅是鹰王。

  

早就听说京城的襄王,一向喜好飞禽走兽。

  

对海波青更是梦寐以求,这次更是用高额悬赏。诱惑那些猎户去活捉它们。所以,李公子必须赶在那些人前面。

  

不知不觉中队伍就到了终点。

  

李公子礼貌的拿出了一些银子,静静的说到“多谢各位乡亲带路,一些银子不成敬意。”

  

可带路的那位农夫却是一脸狞笑。全然没了之前得客气。

  

只是恶狠狠的说到“小子你不会真以为大爷们就是一帮带路的吧。这么好打发。”

  

不到几秒的功夫,十几人,就把赶路的少年团团围住了。

  

他们做这种生意已经有十几年了先是利用赶路人贪图方便的心理,提出向导假意带他们去走捷径。

  

再在终点设伏,最后杀人夺财。

  

  

在营生的这些年他们几乎把形形色色的各种各样的人都见了一遍。

  

有身披金银,高高在上的高官贵胄。

  

有衣衫不整,满面愁容的逃难者,甚至有和他们一样,面露凶光,杀人不眨眼的江洋大盗。

  

但是,他们当中却没有任何一个人有眼前的少年一样的气质。

  

不像一个浪客,倒像是一个意气书生。

  

身穿水墨色衣,头戴精巧斗笠。

  

上面还沾着清晨凝聚的露珠,就像珍珠一样的晶莹剔透。散发出的璀璨光彩,就像柔和的日光。

  

他低着头看不清面容,只见到细碎的长发覆盖住他光洁的额头。

  

垂到了浓密而纤长的睫毛上,眼角却微微上扬,露出了像湖泊一样清澈的目光。

  

要不是腰间那把奇怪的长刀,他们真不会相信这个散发着儒雅气息的少年会是一位剑客。

  

  

比起寻常的大刀阔斧,那把剑少了一丝的雄壮威武多了一丝的修长灵巧。

  

长有三尺,纯银,剑身漆黑,散发金属般的白色光泽,却只有不到两指宽,弧度微小,血槽极深。

  

不过,他们不在意,这些年他们什么样的人没劫过?

  

那些穷酸人就不说了。

  

这年头,但凡有点身份地位的人出门,哪一个不是左牵狼,右擒苍?几十个仆从前呼后拥,好生威风。

  

他们才不在乎。

  

因为他们是“快一刀”。对他们来说,一个人和一百个人只是一只猪和一百只猪的区别。都是案板上的肉。

  

因为他们的刀很快。一个人的刀能有多快?

  

十年前,他们兄弟十二人还是居无定所的地痞流氓。

  

唯一的工作是为了争夺地盘,整日提着大刀短枪,与人厮杀搏命。

  

  

但是,他们是打一仗败一仗。

  

因为他们的刀慢的就寺院里扫地的僧侣。

  

刀虚弱的像扫地的扫帚。每次都是被人打的鼻青脸肿的倒在地方,听着对方的嘲讽,灰溜溜的夹紧尾巴逃跑。

  

七年前,这种情况不在了。

  

因为他们的刀变快了,他们不再是寺院的扫地僧,而是精通刀法的屠夫。

  

区别是他们他们宰的不是牲畜,而是活生生的人。

  

但是,他们看来人和牛一样,都是皮肉包裹的骨头。

  

只要刀快的像江河里来往如梭的鲫鱼。就可以顺着筋道。从骨骼的缝隙中,让人血肉横飞。

  

他们也是终于在江湖上成为了小有名气的土匪头子。

  

两年前,他们的刀更快了。

  

  

快的就像草原上埋伏的野兽。不动则已,一动起来,犹如猛虎扑食。

  

刀声嘶鸣犹如猛虎咆哮。他们也不再是小有名气的土匪头子,而是让人闻风丧胆的江湖大盗,人称“快一刀”。

  

这次,他们更是不可一世。现在他们十二个围攻一人。心想这李公子一看就是有钱人终于可以干个大单了。

  

前,后,左,右。四个方向上每一边,都有三把如镜一样的钢刀,闪烁着阴森森的白光。

  

倘若说他们是狩猎的恶狼,白光便是野兽的獠牙。炎炎烈日之下,这白光仿佛无尽的寒风,令人一阵冷颤。

  

对于土匪来说,招式最忌讳的就是华而不实。

  

快,准,狠才是行走江湖的要义。十二把钢刀疾驰如箭,直刺目标的心脉要害!

  

李公子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动作,只是淡淡的伫立在原地,轻声低语道

  

“哼,我行走江湖这吗多年,现在的功夫大多都是戏子的表演功夫,都是一些中看不中用的花里胡哨。

  

“没想到,你们这些小毛贼一副衣冠禽兽的样子,招式竟然还是算的上可圈可点,也算的上是习武的料子。”

  

  

“只可惜,你们太慢了!”

  

下一秒,李公子的剑不知何时出鞘了。

  

如同巨龙冲天。伴随着一声长啸。

  

土匪没看清这一幕,只听到一阵萧萧的风声。

  

只一瞬间,剑刃包裹在耀眼的光芒中,闪电般的击中了他们的胸口。

  

说实话,这真的是一件异常怪异的事。

  

一位独自赶路的少年剑客,一柄他们从未见过的怪异古剑,一种他们闻所未闻的精妙剑法。

  

可他们已经没有机会去思考这一切的缘由。

  

因为,下一秒剑光切入他们的咽喉,就像切割一块餐桌上的细嫩豆腐。

  

唯一的痕迹是那些如浪花一样转瞬即逝的细小血花。下一刻,是十二具还留着鲜血的尸体轰然倒地。

  

  

一些血迹溅在了那把怪剑上,但是少年没有任何反应。

  

下一刻,剑似乎发出了一声长啸,宛如巨龙低语。那些血渍转眼间便消失的一干二净。仿佛被吸食殆尽了。

  

最后,李公子收剑入鞘,看也不看地上的狼藉,急匆匆的赶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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