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肃是土生土长的陇城人,他的家在陇城东的一个中档小区,父亲和母亲都在京城工作,他还有个哥哥九年前参军入伍,已有五年未见。
推开门,震耳欲聋的尖锐音乐差点直接将杨肃劝退,他揉了揉眉心,看见了站在沙发上跳舞的一头白首红脚的猿猴灵兽,这是他的灵兽朱厌名曰:天月。
“嗷呜”
看见杨肃进来,天月赶紧关闭了刺耳的音乐,走过来将杨肃手上的书包拿过来扔到了沙发上,随后挠了挠后脑勺咧了咧嘴。
杨肃无奈地点了点头道:“好,知道你能吃,我马上就做饭”,随后揉了揉手腕:“但在这之前你是不是把我的球衣先脱下来呀?嗯?”
说完眼睛就看向天月上身的紫金24号球衣,“给我脱下来!”
……
天月揉着自己的脑袋,呜咽着看着在一旁晾球衣的杨肃,眼睛里满是埋怨。
“别看了,那么多球衣你穿那件不好?非穿这件?这件啊,我也不会穿,谁都不能穿。”
杨肃看向窗外,淡淡地说道。
“行了,别装了,我没那么大力气,吃饭吧。”说完杨肃转身走向了餐桌。
今天又是叫外卖的一天,杨肃一手一个汉堡坐在沙发上打开了电视,电视上正是大洋彼岸米国的篮球职业联盟。
“靠,这家伙还没退役?”杨肃第一眼就看到了屏幕中身着22号球衣的黑大个,安德鲁·维金斯,一个在2014年就进入NBA打球的状元郎,“他今年56了吧,可真是持久,他进去联盟的时候我爸才刚上初中,我都快成年了,这家伙还在打……”
天月拿着自己的超大号水果拼盘坐在了杨肃的旁边,拿过遥控器换了一个频道,里面正在播放《动物世界》,杨肃看天月要看电视也就去厨房整理了一下餐具,等他再回来时,只听见“春天到了,万物复苏 大草原又到了动物们交配的季节……”
定睛一看,里面赫然有两只猴子在地上为了爱情奋不顾身,但他看没问题,问题是天月也在沙发上津津有味的看着,这就不正常了,杨肃觉得,自己身为天月的好兄弟,必须要遏制这种不良的风气,于是他站起身来,将电视暂停,从沙发底下掏出一根木棍,淡淡地看着天月。
“嗷~” 一看这架势,天月瞪大了眼睛,张着嘴向杨肃狡辩着。 就在这时,杨肃的电话突然响起,是朱鲲鹏, “喂,阿肃,你现在有事吗?”朱鲲鹏身处嘈杂之中问到 “有”杨肃盯着天月回到。 “啥事?”朱鲲鹏问到 “家门不幸!”说完,杨肃直接扔掉手机,在天月不绝于耳的惨叫声下依稀还留有从手机里传来朱鲲鹏的“喂喂喂喂…” 拿过电话,整理一下略显杂乱的沙发和衣服,杨肃问到:“有事?” “这不是庆祝兄弟们脱离苦海嘛,一会南天楼哥几个都到,多少玩会,等着你嗷!”一听杨肃接了电话,朱鲲鹏赶紧说道,生怕杨肃的木棍会留在自己头上,于是说完就挂了电话。 听着手机里传来“嘟嘟嘟”的声音,杨肃颇为无语,显然他也明白朱鲲鹏的意思,问题是他有这么凶吗? “喂,天月你说,我凶吗?” 杨肃看向趴在沙发上捂着脸的天月,这个傻子,看就看呗,主要你捂脸就露个眼睛是啥意思。 想起刚刚神似怒目金刚的杨肃,天月坐起来头都要点下去了,但在仔细想想,一脸大义凛然地摇了摇头。 “我信你个鬼。”杨肃笑道。 随后起身,将天月的果盘放在了餐桌上。 “行了,收拾收拾,一会带你出去玩。” 听到这,天月眼睛闪了闪,又挠了挠后脑勺咧了咧嘴,坐在沙发上傻乎乎地笑着。 杨肃看着沙发上傻乎乎的天月,不禁嘴角上扬笑了笑,低骂一声。 别人不知道,但他知道,天月不是一只简简单单的傻猴子,他是朱厌,是猿中之王,只不过今年只有十六岁,比杨肃还小,当初在杨肃六岁的时候,杨父把天月带了回来,那个时候一人一猿天天腻在一起,快意得很,只不过,父亲和他说过,这只朱厌是朱鲲鹏的父亲拼死带回来的,但为什么没有给朱鲲鹏,而是给了杨肃,这个问题小杨肃在当初天月刚来的时候也曾问过杨父。 杨父当时并没有过多解释什么,只是说像天月这样的灵兽,只有小杨肃能够和他一起,如果是其他人,可能会有危险的。 就这样,天月一直留在了杨肃身边,而对于朱鲲鹏,他总是有一种愧疚感,直到后来朱鲲鹏拥有了自己的灵兽,是一只纯血的雷电鲲鹏,是杨父给朱鲲鹏带回来的,那个雷电鲲鹏是真的威风无比啊,现在想想,一琢磨,真是还不如当时用天月把鲲鹏换了过来,因为当时的天月是又矮又挫,本来雪白的头总是被他弄的脏兮兮的,好在现在已经接近成年,知道维护自己的形象了,要不然也不会穿杨肃的球衣不是。 在杨肃的心里,天月一直都是他的弟弟,从未变过,可能他们相处的方式不太正确,但他有时候还是会想起父亲说的那句话: “凫篌朱厌,见则有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