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缕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调皮地蹦跳在柳长卿的脸上,刺激着他的还很朦胧的眼眸。他眯缝着眼睛慢慢把思绪从梦境拉回到现实。
“青沫叶,怎么不叫我起床啊!”柳长卿边伸懒腰边说道。
可是没有人回答他。
“怎么去上班了也不和我说一声,这人这几天怎么这么怪怪的。”他气不过的自言自语的嘟哝着。
他习惯性地做着一系列的起床运动,然后走到窗边推开了窗户并深深地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了。“真舒服”,摸了一下饿了的瘪瘪肚子,想信步走进厨房找点儿吃的。可在转身的那一刹那,他愣住了,一张刺眼的白纸出现在了青花瓷的下面。
“我走了,不要找我,青花瓷留在你这儿,我到时候来取,再见……”
他的心微微地颤了一下,信纸从他手中滑落落下来,紧接着他的心也像坠入地狱一般。眼泪随之而下,滴在了信纸上,映出片片伤痕。
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失落感,占据了他的心头。对他来说,这也是从未有过的感觉。他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只能呆呆的站在那里,下一秒的他便像疯了一样跑出了房间。
一边跑一边呼喊,“青沫叶,你在哪里?你给我出来。”
他向来不是一个软弱的人,但此时此刻的他却控制不住自己,任凭眼泪再一次从自己的眼睛里夺眶而出,同时也一滴一滴地滴在了青沫叶的心中。
其实,青沫叶没有走远,她只是躲在了男孩儿屋后的墙角,她想再好好看一眼眼前这个男孩儿——当初就了她性命的恩公。
“恩公,我走了,祝你和邓彩依姐姐幸福。”话音刚落,她便转身默默地走了。
那潇洒的360°看起来好华丽,她好似一只离弦的箭,一旦发弓,就不可能再回头了。
“青沫叶,你这个笨蛋,你在哪里啊?”柳长卿有些绝望,“你出来好不好?”
“为什么你要离开这里?你说再见,是不是就意味着再也见不到了。为什么当我真心爱上你的时候,再也无法离开你的时候,你却要不辞而别?难道你真的不懂我的心吗?”
柳长卿的心情无比低落,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到了房间,身子一倒便重重地摔在了床上,这床上还留有那已离去的女孩儿的余香。
那一天,柳长卿没有去上班,一天都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
他想好好地静一静。
看着桌上那精致的青花瓷,他的脸上泛起了微笑,她留下的青花瓷又将他的思绪引回到了那一天,他们两个初次相遇的那一天。
那天,她不知被谁弄得遍体鳞伤,穿着古装昏死在他家门口,身旁还倒着一个精致的青花瓷瓶。他把她抱回家放在床上,请邻居阿姨帮她把布满血迹的衣服换了下来,然后又请医生回来给她看病。
虽然他很穷,可他乐意为她付出,哪怕为她上山下海,只要她高兴。
“可是她到底为什么要走?”柳长卿百思不得其解,拼命地抓挠着自己的头皮。
就这样,两个互相不懂得对方心思的懵懂少年亦渐行渐远。其实,这才刚刚开始,这才只是一个悲剧的开头而已。
他们可以说是两条相交线,在有过一瞬间的交点后便将离得越来越远。如果早知道是这样,那么还不如一直只是两条相互平行的平行线,虽然永远不会相交,可也不会越差越远。
时间不饶人,一天的光阴又在悲哀的感叹中流逝了。
下午,邓彩依来了。
“怎么了,”邓彩依坐在柳长卿身边,“为什么不去上班。”
“她走了。”柳长卿显得有一丝无奈。
“为什么?你没有向她表白吗?她为什么要走?”邓彩依好像有些心疼。
“我不知道,不知道。昨天一回家她就一句话也不说,这几天也一直怪怪的。”柳长卿大声嚷嚷道,都快要哭出来了。
“她不会误会我和你了吧!去找他,和她解释清楚吧!”邓彩依有些着急。
“不。也许,是她根本就不喜欢我,是她不想再和我待在一起了吧!”柳长卿有些难过和懊恼。
“不要难过了好吗?”邓彩依轻轻地安慰道。
沉思了片刻后,柳长卿突然抬起头问道:“邓彩依,你是不是喜欢我?”他是疯了吗?为什么会说这样的话?
“我……我……”邓彩依有点不好意思了,突如其来的问题使她羞红了脸。胸膛里的那颗小心脏也随着激烈的伴奏越跳越快。
“做我女朋友吧!好不好?”还没等她说完,柳长卿就又接着说了一句。
“嗯。”邓彩依害羞地点点头,其实她早就对柳长卿有好感了,只是柳长卿喜欢的是青沫叶,所以她才一直没敢说。
“那,现在你就是我的女朋友了,我们去逛街吧!好吗?”柳长卿说,“我们去服装店,去给你买衣服,好好地打扮打扮。”
面对突然从天而降的好礼,邓彩依感到万般欣喜。
“好,逛街去。”邓彩依拉起他的手,像一只得了胡萝卜的兔子一样高兴地拉着自己的同伴跑了出去。她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爱她,不过这没关系,只要他在身边,那么就足够了。
那么,他,是真爱了;还是,他,释怀了。
“柳长卿,我穿这件好不好看?”邓彩依拿了件可爱的粉红色长上衣在自己的身上比划来比划去。
“好看,你穿什么都好看。”柳长卿连头都没抬一下,显现出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柳长卿,你心里还是在想青沫叶对不对。”邓彩依的语气中带有一点儿埋怨。
“嗯。”柳长卿很诚实地回答了她。
“那,你根本就不爱我对不对?你和我在一起只是为了让自己好过一点儿,对不对?”邓彩依继续追问着,湿润的眼泪在她那两眼眶中拼命打转。相信不过一会儿,便会调皮地跑出来了。
“不不不,爱,我爱。”柳长卿慌张地解释道。
也许,他爱是爱的,可是他最爱的应该还是已经离去的青沫叶,毕竟他们的相遇令他无法忘怀;也许,他不爱,他说爱她可能只是想拜托一种束缚罢了。不过,不该是自己的终究就不是自己的,走了的就任她去吧,眼下还是好好珍惜这个爱自己的眼前人吧!
沉默了许久,柳长卿很认真地说了一句:“邓彩依,这件很好看,就买这件吧!
为了让自己得到暂时的放松,也为了让刚交的女朋友开心,柳长卿买了好多好漂亮的衣服,这大概已经掏空了他的口袋。
柳长卿等人从实验楼回来,路上看到一辆献血车,停在校体育馆门口,人潮涌动。
提着大包小包从大厦下来,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的两个人朝最近新开的食面馆走去。
外面的雨好大好大,整个街看起来都是那么的混混沌沌。街上行人稀疏,多数都是顶着自己的包边挡雨边跑的。
然而,在这郁闷的天气中,还是能看到快乐的人儿的。
邓彩依在前面跑着,嘴里好像喊着什么,柳长卿拿着伞在后面追着,好像在大叫什么。
虽然在雨声的刷洗下听不出他们的喊话,但依旧看得出来他们很快乐。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在雨中追逐才那么小的一段时间,会彻底改变他们的命运。
就在邓彩依跑过马路的那一刹那,两个阿飞彪着机车从宽敞的十字路口飞驰而过。
随着一声凄惨的尖叫,那个美丽的女人像是一只足球被撞得飞了出去,然后被狠狠地摔在了地上,昏死过去。
“臭婆娘,瞎子啊?大马路上乱跑?死了也是活该!”那两个男的相继大骂着,话语十分难听。
柳长卿愣了一下,等到他清醒过来后才发觉自己的心好痛,难道说他又要失去一个?被眼前这混乱的场景冲昏了头脑的他以加急的速度跑到了邓彩依的身边。两人的身体都已经被大雨淋湿,身上沾了很多的沙子,可以说是狼狈不堪。
“邓彩依,邓彩依,你醒醒啊!”柳长卿使劲摇晃着倒在血泊中的邓彩依,“你快给我醒醒啊!”
“柳长卿……”话没说完,手中这个美丽的女人便已没了刚才的气息。
她睡了,像睡美人一样沉沉地睡去了。只不过,就算有王子的亲吻,她也不会再醒过来了。因为,她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
那两个痞子也走了过来,其中那个脸上有条刀疤的很不客气地踹了柳长卿一脚,然后把他狠狠地踩在脚下,先前的感伤加上刚才的心伤再加上现在身上的伤,已经把他折腾得几乎崩溃了,哪还有还手的气力。
悲伤至极的他只是无力地大叫了一声:“滚开!”
“什么,敢这么跟老子说话,你小子不要命了啊!”其中一个男的怒目圆睁,表情很是凶狠。
“刚才,这个女的怎么死的,你没看见吧,啊!”另一个小痞子用反问的口吻说道。
“不好意思,我看见了,我全都看见了,你怎么能让我说没看见呢?”柳长卿说这话的时候很坚定,两眼一直盯着地上的邓彩依。他好像疯了,他麻木了,已经完全没有了害怕的感觉。
“什么,我让你说没看见你就得说没看见。”柳长卿依旧被踩在脚下,这下被踩得更疼了,可他没有一点儿要喊疼的意思。也许,在他看来,生死好似已经不重要了。
不知怎么的,柳长卿竟傻笑起来:“哈哈哈哈,我看见了,我全都看见了,是你们开车撞死我的邓彩依的。”
“我看你是找死,想死是吧,好,我成全你。”小痞子被他气得连话都说不清楚了。
“怎么,想杀掉我么?好啊,杀就杀啊,反正我无所谓,哈哈哈哈。”柳长卿趴在地上,双手在柏油马路狠狠地敲着,鲜血顺着他的手臂悄悄淌了下来,在雨中慢慢扩散开来,好似一副泼墨山水画,只不过血的红色叫人看了害怕。嘴里时不时发出几句笑声,像孤岸的猿啼一样,让人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儿。
柳长卿这是怎么了,是疯了吗,难道他真的不想活了吗?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
听了这话,其中的一个男人很生气,拿起了他的抢指着柳长卿的脑袋。
他丝毫没有害怕之意,被踩在脚下的他丝毫没有挣扎。
没有求饶,反而大声嚷嚷道:“来啊,来啊,往脑袋上开啊!”
没想到,这个脸上有刀疤的男子竟然放下了枪,轻蔑地笑了笑。
随后他便转身坐上了自己的机车,身边的那个流氓似的小跟班也随着走了。
在车启动的时候,那个脸上有刀疤的男人大声地朝柳长卿喊了一句:“明天晚上8点来‘万水千山’来找我。”
接着那个男的又冷冷地瞥了眼柳长卿说道:“好小子,很有种啊!老子很欣赏你。不过你要明白,如果明天你不来,那么,我是不可能放过你的,你最好识相点。”
在大雨的冲蚀下,机车越开越远,渐渐消失在雨的尽头。而这儿,只剩下了一潭鲜丽而耀眼的血泊。
此时,一向来坚定的柳长卿表情竟然也变得迷茫起来,终于把已经毫无神情的目光聚焦到了眼前这个人倒在血泊中的人的身上,时间定格了。
他好像哭了,只不过我们都听不清楚那究竟是雨声还是哭声。
在那个大风大雨的下午之后,邓彩依就消失,才当了柳长卿几十个小时的女朋友就这么消失了,彻底的寻不回来了。
自从那天起,柳长卿性情大变,因为他混了黑帮,认了那个男子作老大。
柳长卿回去投奔也是因为走投无路,如果他不去的话,那么那个男的是不会让他有好日过的。柳长卿很清楚自己选择了一条什么样的路,即使他不愿意,他也要一直走下去,因为已经没办法回头。这条路使他看见了生活的希望,同时也让他看见了未来的黑暗。
这黑帮的头头名叫曹野风,在黑界可是很有地位的。
当然,柳长卿不会知道,当时倒在他家门口的青沫叶就是面前这个老大打伤的。对,他就是为了追杀青沫叶而到了二十一世纪的曹野风。
他的武功很好,能力也很强,所以刚开始混道没多久便已经十分有名。万水千山夜总会就是他的第一个产业,也是他的老窝。
来到二十一世纪后,曹野风功力大减,这让他很是恼火。他生来就脾气暴躁,在黑界看谁不爽就教训谁,有几次因用力过狠还打死过几个,所以大家都很怕他,不过在心里还都是很厌恶他的。
入会后,曹野风很器重柳长卿,帮内的很多大买卖都让他经手,柳长卿本来就头脑好使、聪明能干,混入黑道后更显露出了他的天分。
在曹野风的精心调教下,柳长卿很快就成了他身边的得力助手之一,而且是其中年龄最小的一个,年仅22岁。
不过,青沫叶的离去和邓彩依的离世给他带来的阴影是挥之不去的,那是他心里的痛。
自从那个下午起,每当刮风下雨,打雷闪电,柳长卿都会想起那两个悲哀的早晨和下午。这是心病,是看不好的,是吃药吃不好的。
所以,每当下雨天,曹野风就会给柳长卿放假,这点还是挺人道的。
不管怎么样,柳长卿都还是活下来了,那么这就足够了。
毕竟对于每个人来说活着都是最重要的,因为只有活着了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只有活着你才能干死人干不了的事。
其实人就应该是这样,并不需要为了什么宏伟的理想或远大的目标而去拼搏,只要是还活着那不就足够了吗?
随着任务的越来越多,柳长卿也渐渐忙了起来,经常夜不归宿。
不过,回家和不回家又有什么区别呢?
家里已经没有什么可以让他值得留念的了。
除了一张床,一张桌,一束帘以及一只老收音机以外,剩下的就只有一只和小房间显得格格不入的青花瓷了。
这是那个名叫青沫叶的女孩留下的唯一的东西。
其实,那个瓶子现在已经不仅仅是一个青花瓷了,那个瓶子里装着青沫叶的内丹,青沫叶没有取走内丹,只因柳长卿需要更多的元气。
所以,只要柳长卿一回家,那颗内丹就会把元气输送给他。
青沫叶只是想着要给柳长卿留下自己的元气,可是她忽略了一个细节。那就是如果时间一长,她的内丹就会和青花瓷融在一起,到时候要是想取出来就麻烦了,不过也有可能再也取不出来了。
青沫叶为柳长卿做了那么多那么多,可是柳长卿一点儿也不知道。
他不可能知道在她的心中已经埋下了一颗爱的种子,只需要一场细雨的浇灌,它便会生根发芽。不过,这也怪不得柳长卿,不要说他不知道,就连青沫叶自己也不知道,因为她一直以为她还是一个不懂爱的小孩子。
今天,他又没有回家,他不知道家里有颗真心在等他。
他更不知道,此时在地球的另一边,青沫叶正以另一身份上演着她的另一人生。





